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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晉時期對俘虜人身權利的剝奪,都體現在哪些方面?

作者:由 回看古今 發表于 文學日期:2023-01-04

司馬師怎麼瞎的

魏晉時期對俘虜人身權利的剝奪,都體現在哪些方面?

《晉書·刑法志》有言:“至於謀反大逆,臨時捕之,或汙瀦,或梟菹,夷其三族,不在律令,所以嚴絕惡跡也。”

魏晉時期對俘虜人身權利的剝奪,都體現在哪些方面?

魏晉時期,面對戰爭中的敵軍俘虜,尤其是犯“謀反大逆”的俘虜,

出於震懾敵軍等戰略目的或雙方難以化解的仇恨,

也不乏斬殺俘虜、虐殺俘虜甚至株連族人等完全剝奪俘虜人身權利的處置手段。

01

斬殺俘虜

“梟首者惡之長,斬刑者罪之大,棄市者死之下,髡作者刑之威,贖罰者誤之誡”,梟首和斬殺是魏晉時期對於犯罪者最嚴厲的個體刑罰,在戰爭過程中和戰爭結束後,

被俘的敵軍將領被處死,其一是懲罰首惡,其二是威懾餘黨,

其餘部署士兵視戰爭形勢和作戰意圖有多種處置方式。

魏晉時期對俘虜人身權利的剝奪,都體現在哪些方面?

魏高貴鄉公甘露年間司馬昭攻破壽春(今安徽壽縣西南),斬殺據壽春反的諸葛誕等將帥,判夷三族,又因“古之用兵,全國為上,戮其元惡而已”,

赦免其從者。

戰爭形勢瞬息萬變,就地斬殺俘獲的敵軍首領,壓制敵軍氣勢、提振己方士氣是軍中比較常見的手段。晉元帝永昌元年(322),大將軍王敦起兵武昌,吳興、沈充等紛紛響應,

元帝派遣王導、戴淵等將領前去鎮壓。

魏晉時期對俘虜人身權利的剝奪,都體現在哪些方面?

太寧二年(324)明帝下令大赦天下,但“大赦,惟敦黨不願。於是分遣諸將追其黨與”,派遣諸軍擊破沈充、王含等王敦之亂的主力將領,悉平之。晉哀帝興寧年間,徵虜將軍司馬勳起兵反叛晉室,

自封梁益二州牧和成都王。

次年,桓溫遣鷹揚將軍朱序討伐司馬勳,勳及同黨潰逃,被朱序擒獲。司馬勳“及息龍子、長史梁憚、司馬金壹等送於桓溫,並斬之,傳首京師”,至此,

司馬勳叛亂一役的首腦均被誅殺,並將首級傳送至京師建康。

魏晉時期對俘虜人身權利的剝奪,都體現在哪些方面?

在就地斬殺俘虜後,還有將敵軍屍首獻捷京都的情況,這是獻俘禮的一種體現形式,用以彰顯功績,表達忠誠。在魏晉時期,

獻俘的情況並不少見。

如果俘虜未死,在傳送都城後,還會再進行判罪處刑。在吳黃武年間周魴與彭綺鄱陽之戰中,彭綺被擒後就被送到了武昌。魏正元二年(255),

諸葛誕與吳將孫峻的壽春一戰中曾獻捷敵將屍首。

魏晉時期對俘虜人身權利的剝奪,都體現在哪些方面?

孫峻率十萬大軍襲擊壽春,諸葛誕迎擊孫峻並將其打敗,斬殺了孫吳左將軍劉贊後,獻捷洛陽。晉成帝咸和元年(326)夏,徐州刺史、北中郎將劉遐去世。朝廷任命郭默為新的北中郎將,監淮北諸軍。

劉遐舊部李龍、史迭對此任命不滿

,“奉遐子肇代遐位以距默”。

魏晉時期對俘虜人身權利的剝奪,都體現在哪些方面?

臨淮太守劉矯將作亂的將領李龍斬殺,傳首京師。留贊、王敦、司馬勳、李龍,這些都是比較典型的在被俘後被斬殺的俘虜,

這種處置方式在被完全剝奪人身權利的俘虜中比重最大。

02

對於拒降俘虜的斬殺

司馬懿有言:“軍事大要有五,能戰當戰,不能戰當守,不能守當走,餘二事惟有降與死耳。”魏晉時期被生擒和俘獲的俘虜,無論是將領還是普通士兵,

拒絕投降都會被斬殺。

而在對方誠心投降後,按照舊例或出於道義等,一般情況下俘獲方不會再大肆屠殺。

魏晉時期對俘虜人身權利的剝奪,都體現在哪些方面?

漢獻帝建安年間的鄴城之戰中,審配被俘後因拒降曹魏而被殺。魏甘露年間司馬昭大敗諸葛誕,

諸葛誕數百屬下成為俘虜,全部因拒降被殺。

晉武帝太康元年(280)晉滅吳之戰中,吳國丞相張悌在面對舉旗投降的成陽都尉張喬等七千餘人時,認為“強敵在前,不宜先事其小;且殺降不祥”,阻止了諸葛靚認為敵方詐降以待援軍,

應盡數坑殺為三軍提振士氣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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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二月,王濬克了吳地西陵,“獲其鎮南將軍留憲、徵南將軍成據、宜都太守虞忠。”虞忠是東吳騎都尉虞翻的兒子,武昌縣侯虞潭的父親。《晉書·虞潭傳》記載,

他被王濬俘獲後堅壁不降,最終被誅殺。

晉惠帝太安年間,有忠義之臣賈渾,時任介休縣(今山西介休縣東南)的縣令。匈奴人劉元海作亂,

派遣其大將喬晞攻陷了介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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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渾堅守節操誓死不降,慷慨道:“吾為晉守,不能全之,豈苟求生以事賊虜,何面目以視息世間哉!”喬晞聞言大怒,擒獲他後打算將他殺死。喬晞的部將尹崧勸他先放過賈渾,留以勸降,

但喬晞最終還是執意殺害了賈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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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渾妻子宗氏二十有餘,容貌美麗,喬晞想要娶她,宗氏怒罵他:“屠各奴!豈有害人之夫而欲加無禮,於爾安乎?何不促殺我!”於是也被殺害。

03

對於投降俘虜的斬殺

魏晉時期大規模斬殺降俘的情況並不多見,通常在震懾敵人,出於戰略考慮,

或將領的性格暴虐多疑時才會發生。

曹操征伐陶謙時“所過多所殘戮”,《三國志》記載,東晉史家孫盛評論此事:“夫伐罪弔民,古之令軌;罪謙之由,而殘其屬部,過矣。”

魏晉時期對俘虜人身權利的剝奪,都體現在哪些方面?

可見,屠殺已經降服計程車卒和百姓這一行徑為當時的士人所恥。官渡之戰中曹操坑殺投降的袁紹部下七至八萬眾,

這樣的大規模坑殺降虜的情況極為少見

,其發生由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

首先是由於曹操多疑的性格,認為對方偽降,《三國志》記載“紹眾大潰,紹與譚單騎退渡河。餘眾偽降,盡坑之”證實了這一點;其二是因為是時糧草短缺,不足以供養來降士兵;第三也是為了在戰爭中震懾袁紹餘部和其餘諸侯。

魏晉時期對俘虜人身權利的剝奪,都體現在哪些方面?

曹操治軍的規矩還有“圍而後降者不赦”一說,

他認為這種危機情況下的屈服並不是誠心投降。

東漢建安十一年(206)昌豨反曹之戰中,于禁拒絕昌豨落敗後投降時曾說:“諸將皆以為豨已降,當送詣太祖,禁曰:“諸君不知公常令乎!圍而後降者不赦。

夫奉法行令,事上之節也。豨雖舊友,禁可失節乎!”最終堅持斬殺了昌豨。魏明帝景初二年(238),遼東(今遼寧遼陽)太守公孫淵自立為燕王,反叛曹魏,稱臣於吳。司馬懿率領牛金、胡遵等步騎四萬討伐之。

公孫淵不敵,派遣相國王建、御史大夫柳甫乞降。

魏晉時期對俘虜人身權利的剝奪,都體現在哪些方面?

司馬懿不僅沒有接受他的投降,還將來降使者斬殺。司馬懿斬殺十五歲以上的男子七千多人,收集屍體築造京觀;誅殺公孫淵任命的公卿以下的全部官員,

殺死其旗下將軍畢盛等二千多人。

同時將四萬戶、三千多萬人口收於治下。在這之後,司馬懿釋放了被公孫淵脅迫退位的公孫恭,

併發出軍令赦免遼東地區的中原人,以求仁德之名。

魏晉時期對俘虜人身權利的剝奪,都體現在哪些方面?

相對來說,少數民族政權殺降殺俘行為較為普遍,他們生存環境嚴苛殘酷,

較少接受道德教化,崇尚暴力,

有些將領道德底線極低。

晉懷帝永嘉年間,後趙石勒攻打駐守武德(今河南武陟縣東南)的冠軍將軍梁巨,晉懷帝派兵相救,石勒與王桑截擊援兵,梁巨的請降沒有被石勒接受,

他無奈逾城牆出逃,被俘獲。

魏晉時期對俘虜人身權利的剝奪,都體現在哪些方面?

後來石勒“坑降卒萬餘,數梁巨罪而害之。王師退還,河北諸堡壁大震,皆請降送任於勒”。石勒攻陷白馬時,也曾坑殺男女三千餘人。

其侄石虎更為殘暴,

“至於降城陷壘,不復斷別善惡,坑斬士女,鮮有遺類。”

成帝咸和四年(329)石虎進擊劉曜的部下劉胤,斬殺劉胤,屠上邽城(今甘肅天水),“盡滅劉氏,坑其黨三千餘人。”石勒曾多次責備他,他仍然不加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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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懷帝永嘉五年(311),劉聰率領匈奴大軍攻陷洛陽,派劉粲及叛變至匈奴的趙染攻打南陽王司馬模。

司馬模兵敗投降,但被劉粲斬殺。

魏晉時期對俘虜人身權利的剝奪,都體現在哪些方面?

可見劉聰對於“誅降”也有顧忌,擔心報應災厄。

這種“殺降不祥”的觀念,

正是人們對降虜物傷其類的同理心和萌芽的人道主義觀念在封建迷信、宗教思想中的體現。

04

虐殺俘虜

魏晉時期,人們對於虐殺俘虜的行為持不贊同的態度,一些偏激的虐俘行為會引起極大輿論譴責,產生非常惡劣的影響。

但客觀上仍舊存在少數毫無人性的虐殺俘虜事件,

主要分為兩種情況。

魏晉時期對俘虜人身權利的剝奪,都體現在哪些方面?

第一種是在戰爭形勢危急,或俘虜行為嚴重影響軍心的情況下,對俘虜處以極為殘酷刑罰,彰顯威勢。西晉八王之亂時,長沙王司馬乂獨攬朝政,擊破司馬穎軍,

遭到東海王司馬的忌憚。

司馬越暗中收捕司馬乂並押送到金墉城(今河南洛陽東)。

後來司馬越害怕有人挾司馬乂抗擊司馬穎,於是聽從黃門郎潘滔的勸告,告知司馬穎的部下張方這些事。“方遣部將郅輔勒兵三千,就金墉收乂,至營,炙而殺之”。張方將司馬乂活活燒死,司馬乂鳴冤喊痛的聲音“聲達於左右,三軍莫不為之垂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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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元帝永昌元年(322),徐龕幾度投降石勒又反叛,石勒派遣石虎討伐徐龕。俘獲徐龕後,石勒為洩憤和警示,

將他裝在袋子裡從百尺高的樓上摔死,

令人分食他的屍體,並坑殺徐龕部下降卒三千人。

第二種情況與個別將領殘暴的性格有直接關係

。董卓個性殘暴,曾作出誘降殘殺俘虜,甚至肢解、烹煮以取樂這樣令人瞠目結舌的殘酷行為。他對於治下的民眾也動輒處極刑,“法令苛酷,愛憎淫刑,更相被誣,冤死者千數。”百姓敢怒不敢言,苦卓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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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卓獨攬朝政、倒行逆施的行為,

成為袁紹等關東諸侯舉起討伐董卓義旗的重要原因。

三、夷其三族

“夷三族”的處置方式常用於帶領、煽動大規模叛亂,對政局產生極嚴重不良影響的敵軍首領。

諸葛誕據壽春反叛失敗,率領數騎逃出壽春,“誕窘急,單乘馬,將其麾下突小城門出。大將軍司馬胡奮部兵逆擊,斬誕,傳首,夷三族。”最終司馬誕被大將軍胡奮手下計程車兵殺死,傳首京都,夷其三族。

魏晉時期對俘虜人身權利的剝奪,都體現在哪些方面?

其餘被諸葛誕所脅迫的淮南將吏人民“惟誅其首逆,餘皆赦之”。吳末帝鳳皇元年(272)八月,孫皓徵調西陵督步闡,步闡不從並降晉,但被陸抗包圍潰敗,屬下都投降了。

步闡和其他叛國的主謀被判處“夷三族”。

鳳皇三年(274),因臨溪太守奚照非議國政、傳播謠言,孫皓派何植抓捕。晉懷帝永嘉年間,右將軍陳敏舉兵反叛,周玘、顧榮、甘卓作為內應,

秘密聯絡徵東大將軍劉淮攻打陳敏,陳敏敗逃被俘,遣送建康。

魏晉時期對俘虜人身權利的剝奪,都體現在哪些方面?

魏晉時期為了嚴懲謀反大逆,敲響警鐘,採取“夷三族”的刑罰加以威懾。“夷三族”牽連甚廣,頗不人道。這個重刑也有逐漸減輕的趨勢。司馬師攝政年間,毌丘儉起兵欲倒馬興曹被鎮壓。

此等謀反大罪按魏法判應株連至已出嫁的女兒。

儉長子毌丘甸的妻子荀氏因堂兄與司馬師的親家關係被判離婚,未被連坐。毌丘儉甸的女兒芝按律當株,毌丘芝已經嫁給潁川太守劉子元,因懷有身孕暫時收押獄中。荀氏請求當時的司隸校尉何曾網開一面,

願用自己沒為官奴婢來贖回毌丘芝的性命。

魏晉時期對俘虜人身權利的剝奪,都體現在哪些方面?

何曾憐憫她,讓主簿程鹹上書建議夷族之刑不再連坐出嫁女。皇帝由此下詔更改律令。

《晉書·刑法志》中記載,曹魏時“減梟斬族誅從坐之條,除謀反適養母出女嫁皆不復還坐父母棄市,省禁固相告之條,去捕亡、亡沒為官奴婢之制。”可以看到,

曹魏的律法中已經明確刪去謀反連坐出嫁女的條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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