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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雅樂不相沿襲,北宋宮廷雅樂頻繁改作

作者:由 啊聖說歷史1 發表于 詩詞日期:202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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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制是中國古代重要的朝廷典制,也是禮樂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歷史繼承性,但更多體現出本朝自身的特點,亦謂“三、五之興,禮樂不相沿襲”。

歷代雅樂不相沿襲,北宋宮廷雅樂頻繁改作

徽宗崇寧魏漢津樂利用皇權與政治緊密相連,是北宋史上影響最大的一次樂制改革。五次樂改爭論的焦點並非簡單的音樂問題,而是背後不同政治團體及派系之間的較量,與現實政治的形勢變化密切相關。

一、仁宗朝的兩次改制

仁宗朝的兩次樂改分別是景祐李照樂和皇祐阮逸樂,兩次樂改參與者眾多,影響較大。其特徵均為否定

前置

的創新,即否定後周王樸樂,也就是否定太祖以來的和峴樂。同時,也是君臣雙方都極力推動的兩次試驗性改制。兩次改革從律制角度出發,製作出新的金石樂器,但均以恢復舊制為結果,最終被廢棄。不過,雖然結局一樣,但皇祐阮逸樂所包含的政治因素更為明顯。

二、神宗、哲宗朝的樂法紛爭

神宗、哲宗兩朝的樂改較前期相比,具有一定的實用性。楊傑、劉幾觀點相仿,未有樂律問題之爭論,而是將改制中心放在樂器形制之上。與其意見相左的範鎮,則將問題放在樂律改革的問題上,以求得古法。範鎮認為楊傑、劉幾樂夾雜鄭、衛之音,不合古制。楊傑則批判範鎮樂為“一家之學”,不適用於朝廷。二者就雅樂改革的方式不盡相同,因此爭論不休。但就實際而言,哲宗朝的雅樂是對神宗時

期樂改的延續。樂改夾雜著各派系之爭,且主觀性較大,其科學性較難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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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徽宗朝創立的“一代之樂”

徽宗即位後,大樂制度殘缺,所奏樂聲淆雜,太常樂工皆不完備。崇寧二年(1103)徽宗詔稱:“朕惟隆禮作樂,實治內修外之先務,損益述作,其敢後乎?其令講議司官詳求歷代禮樂沿革,酌古今之宜,修為典訓,以貽永世。”此次詔令的根本目的是要建立一套符合當世需要且為“永世”之用的樂制新典,是一次試圖顛覆宋制乃至前代的全新創制。於是,“乃博求異人,而以漢津之名達於上焉,高世之舉,適契聖心”,始有崇寧魏漢津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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