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墳頭被推起糾紛 法官調解促和諧

作者:由 人民資訊 發表于 詩詞日期:2022-10-12

祖墳被推平了怎麼辦

土葬作為中國最傳統的安葬方式之一,以“死者為大,入土為安”來安慰逝者和親人。近日,原告因自家祖墳墳頭被被告推平,起訴至稷山縣法院,請求被告賠償恢復墳地的費用及精神損害撫慰金。

承辦法官仔細閱讀案卷瞭解到,原告家的祖墳在被告高某晉耕種的責任田內,2004年原告母親去世,按照習俗,為讓其母親與去世多年的父親合葬,便找人說合,因為下葬會造成損失,且以後要掃墓,由原告給付高某晉3000元,原告父母合葬於高某晉承包的耕地。2020年後半年的一天,原告發現父母合葬墓的墳頭被人推平了,經詢問才得知,當年10月高某晉已將其耕地臨時流轉給被告高某鎖,為耕種方便,高某鎖將墳頭推平了。無奈之下,在找人說合後,原告給了高某鎖1000元,又將墳頭立起。事情雖然過去了,但是原告越想越覺得理不順、氣不平,遂起訴至稷山縣法院,請求兩被告承擔恢復墳頭的費用支出,並賠償精神損失費。

雖然是一起簡單的民事糾紛,但是處理不好,就很容易讓矛盾激化,承辦法官於是把原、被告叫到一起,解釋相關法律法規、民風民俗。對被告耐心勸道:“你們都是一個村的,抬頭不見低頭見,既然已經同意原告將其父母合葬於此耕地處,且原告當時也出了相應的費用,現在把人家的墳頭推平,根本就沒考慮到後人的感受,也是對逝去的人不尊重,既不符合民間習俗,又違背了當時的約定。”同時對原告講道:“被告其實並無多大惡意,只是考慮到為了耕種的方便,而沒有考慮到你們的感受,確有錯誤,他自己也認識到了,以後掃墓還要進地,大家都各退一步,不能因這件事傷了和氣。”

透過法官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釋法明理,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原告父母合葬的墳塋不得再人為故意破壞,如被告澆地、耕種土地造成墳墓沉澱或損壞,由被告及時通知原告,原告進行修復,被告提供方便。雙方當事人最終握手言和,一起糾紛順利化解。

本報記者張二紅 通訊員李曉娟

本文來源:山西法制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