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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一小區樓頂加蓋成“瘋”!為啥沒人管?

作者:由 大河報 發表于 詩詞日期:2022-12-28

高樓違建該誰管

24層屋頂憑空長出了一層陽光房,還裝上了門窗。有的已加蓋完畢,有的還正處於施工階段……這樣的一幕發生在鄭州亞太明珠小區,記者走訪調查發現,整個小區裡多棟居民樓,近40處樓頂都有類似的“加蓋長個”現象。業主反映此情況存在三四年時間了,一直向有關部門反映,也未見查處。為何頂層加蓋“瘋”長,這種現象難道就真沒人管嗎?

【反映】小區樓頂“長滿”陽光房

鄭州一小區樓頂加蓋成“瘋”!為啥沒人管?

陽光房上方有防雨的玻璃。

“小區裡有人在頂樓公共平臺上蓋房子,和有關部門反映多次未果。”

8月24日,有業主向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反映,位於經開區亞太明珠小區有住戶在樓頂加蓋房屋,他們擔心會對高樓的承重結構和消防帶來安全隱患,希望記者過去看看。

住在亞太明珠小區的李女士介紹,早在三四年前,小區裡的8號樓頂層就已經開始加蓋了陽光房,有樓梯、窗戶,還有門,裡面裝修得很漂亮。

“加蓋的房屋沒有任何手續,就是違建。”

多名業主表示,此後,他們向物業、社群、辦事處等相關部門反映多次,最後都不了了之,沒有任何進展。

鄭州一小區樓頂加蓋成“瘋”!為啥沒人管?

加蓋的陽光房內部結構。

“一戶不拆除導致其它瘋長”

,隨後幾年時間內,可能是沒人管的原因,加蓋現象比較密集。除了個別樓盤頂層沒有加蓋外,其餘的大多均加蓋了。

業主們告訴記者,這些房屋除了破壞原有建築外立面,影響小區整體環境外,還有其他業主擔心,會造成安全隱患。

頂樓是雨水系統的重要收集地,還有風扇等設施,肯定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此外,樓頂還是消防通道,一旦發生火災,該怎麼辦?

【探訪】執法部門下達整改通知

鄭州一小區樓頂加蓋成“瘋”!為啥沒人管?

執法人員現場進行摸排。

當天中午,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來到了位於經開區朝鳳路附近的亞太明珠小區。此時,多名業主都在此等候,現場還有執法部門工作人員正在察看情況。

據業主們稱,該小區一共16棟樓,大多是24層高,加蓋的都是頂層業主,門洞打通後建起了陽光房。除

了6號樓等個別樓層外,4、5、7、8、9號樓等都存在頂層加蓋現象。

在業主指引下,記者來到了7號樓1單元,樓頂有2戶加蓋陽光房。

記者在現場看到,陽光房內裝上了門窗,還安裝上了防盜網,除客廳外還有幾個房間,裡面有樓梯,地面鋪上了地板磚,樓頂是鋼架結構的,上面是玻璃,光線明亮,不過記者看到的範圍內,未發現有傢俱。

隨後,記者來到24層探訪,連續敲了多次加蓋的業主家,均無人開門。一名業主坦言,

“裡面有人但就是不開門,我們也沒有辦法。”

和7號樓1單元相同情況的,還有10號樓1單元,門鎖著進不去。業主們告訴記者,10號樓頂層全蓋了,擔心其他住戶上去“找事”,所以把門鎖上了。

記者走訪發現,除了加蓋好的,還有正在加蓋的。在該小區4號樓1單元頂層,透過門縫可以看到,裡面堆放著沙子、水泥等建築材料,還有攪拌機。為何要加蓋?有無相關手續?同樣,記者敲門也無人開門。

在一戶加蓋者業主房門上,記者注意到,張貼著一張鄭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下達的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上面顯示,依據相關法規,現責令你單位於2020年8月26日17時前改正違法行為,自行拆除上述違法建設或補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到本機關接受調查處理。後面並註明“當事人未到現場,已電話通知本人。”

鄭州一小區樓頂加蓋成“瘋”!為啥沒人管?

一名加蓋者業主房門上張貼著整改通知。

【迴應】拒不整改徵信將受影響

亞太明珠小區頂層加蓋現象嚴重,物業是否知曉?有無進行過阻止?社群又是什麼態度?

帶著諸多疑問,8月24日下午,記者來到了該小區物業辦公室,一名值班的工作人員表示,她是剛來的不清楚此事,讓聯絡物業劉經理。記者致電經理時卻提示關機,留下了手機號碼,截至當晚發稿時,也未獲回覆。

鄭州一小區樓頂加蓋成“瘋”!為啥沒人管?

通往頂層的陽光房大門緊閉。

在岔河路附近的明湖辦事處亞太社群黨群服務中心,記者見到了社群主任胡先生,他在受訪時稱,下一步會聯合轄區辦事處和管委會執法部門,幾家一起不管是蓋好的,還是正在蓋的,都要下達行政處罰單子,通知到業主讓其自行拆除。

如果拒不拆除的話,會把業主的個人資訊收集上報有關單位,以後其貸款、買房、孩子上學等徵信聯絡到一起,都會受到影響。

胡先生稱,後續還會加大巡查力度,也會給物業交代,凡是有沙子進駐小區時,都要進行備案,加大處罰。

樓頂加蓋的房屋假如業主限期不改正,會不會強制進行拆除?胡先生稱,他們也有考慮,但是對他們社群來講難度還是有的,樓層高,比如鉤機等大型裝置進不去,還需要多部門聯合。

從2017年向相關部門反映,為何沒有進行阻止?

“有歷史遺留問題。”對此,胡先生解釋,

當初開發商賣房時候,可能對頂層業主進行過口頭承諾,買頂層房子送半層,造成現在所看到的。

不管是誰給的承諾,都要有書面手續,如果沒有都是違法建設。此前曾接到過業主反映,也進行過拆除。

樓頂面積是公共的,不是一家、兩家業主的。胡先生告訴記者,他們透過排查發現,一共有近40處加蓋的房屋。

【調查】加蓋“瘋”長背後的原因

鄭州一小區樓頂加蓋成“瘋”!為啥沒人管?

遠處眺望,可清楚看到加蓋的陽光房。

說起樓頂的加蓋情況,很多業主都很無奈。如果當初他們反映情況後,物業及相關部門有作為的話,強制拆除一家,那現在就不是這樣的結果。

還有就是樓頂加蓋往小區運送沙子等材料,難道物業人員就不知道嗎?平常自己車都進不來,為啥拉沙的車輛能進來?物業的縱容,才直接導致加蓋的“瘋”長。

也有業主算了一筆賬,每戶加蓋的有百平米左右,現在此處的房價都一萬多,所以很多加蓋者都在想辦法在頂層蓋陽光房。

胡先生表示,關於業主反映的情況,他們此前也進行過阻止,但他們沒有執法權,很多情況下也很無奈。“破門而入顯然不合適,加蓋的業主家還不能損壞。”他說。

現場執法部門一名相關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時稱,一是現場他們進不去;二是行政當事人不跟他們接觸,在建築源頭區,物業部門不作為,造成現在房屋加蓋較多。此前也一直在排查,發現後會對施工工人勸離,沒收工具。此外,還因為樓層高,風大,容易導致建築材料下落,存在安全隱患。

此外,記者也輾轉聯絡到了一名該小區加蓋業主,

他告訴記者,是看到其他業主加蓋沒有拆除,所以也嘗試進行加蓋了。

鄭州一小區樓頂加蓋成“瘋”!為啥沒人管?

頂層一戶頂層堆放水泥沙子,還在加蓋。

對此,有建築方面的專業人士分析,頂樓是汙水系統、通風口的集聚地,如果有違法建築可能破壞通風口,對樓體會造成一定的影響。

河南英泰律師事務所趙鈺濤律師接受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採訪時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因此在住宅樓的頂樓露臺中封閉建陽光房而未辦理相關規劃手續,均屬於違法建築。

趙律師表示,同時,根據《物權法》第七十條,住宅樓的露臺屬於業主共有部分,它的使用和管理權應當為全體業主所有,而不應該為某一戶業主獨享獨佔。因樓頂業主建陽光房,如果影響其他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的,可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造成損失的可主張賠償。

頂層加蓋的多處陽光房,命運該何去何從?關於此事進展,大河報大河客戶端將持續進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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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呂高見

編輯:裴申申

稽核:安偉

鄭州一小區樓頂加蓋成“瘋”!為啥沒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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