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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述:像對女朋友一樣對合夥人,可結局還是令人心寒,該怎麼辦

作者:由 小豐說法 發表于 俗語日期:2022-12-03

合夥人太算計怎麼辦

合夥有多難?只有經歷了才知道。像對女朋友一樣對合夥人,可最終還是要分道揚鑣。10年的合夥之後才明白,為什麼有人說影視作品裡演的合夥都是騙人的。——自述人

自述:像對女朋友一樣對合夥人,可結局還是令人心寒,該怎麼辦

圖文無關

大三那一年,突然決定去創業。說突然,也不準確,因為創業一直是心裡的真實想法,只是父母為自己規劃的太遠了,習慣了逆來順受,就一直沒有向任何人坦露自己的真實想法。心裡面的那股闖勁,在一夜無眠、轉轉反側的思考之後,終於爆發了。創業,趁現在。

但做什麼呢?是一個人做,還是找人合夥一起做?是做有店面的生意,還是做無店面的生意?要不要做電商?投資額高了沒錢怎麼辦?要不要做與所學專業相關的?從擺地攤開始如何?……這些問題很難一次性得到答案。最終,三人成虎的想法優勝,我決定先找合夥人。為什麼?畢竟還沒有畢業,時間不充足。

自述:像對女朋友一樣對合夥人,可結局還是令人心寒,該怎麼辦

創業

於是,“大個”成了第一個合夥人。大個是很好的朋友,和他說一下,他爽快決定加入。經過仔細斟酌,我們決定做“外賣”。理由如下:學校餐廳飯菜實在不敢恭維;校園大,出校很不方便;校園外邊是城鄉結合部,沒什麼好吃的;但做吃的,不會虧本;送外賣,連門面房租也省了;只做中餐晚餐……有人可能要問,不是有美X嗎?餓了X嗎?這個真沒有,因為那是2009年。

我做“廚師”,他負責原材料從買到放在案板前的全過程,外加接聽訂餐電話、貼吧和QQ等。然後我們發現,還少一個人送餐。於是,我和“大個”一起物色人選,感覺合適的人,找理由約一起吃個飯,聊聊天……真的和找女朋友很像。為什麼不光明正大找人?因為不想大張旗鼓,畢竟我們還是學生。

另一個朋友——大帽是最合適的人選,我和“大個”一致認為。大帽也很爽快加入。

一個星期,找房源、買電動車、置餐具、貼小廣告、發帖子……所有一切基本搞定,生意正式開始。我們原是這樣計劃的:週一到週五每天上午10點30分到“廚房”,開始一天的生意至晚上9點;星期天是早上9點到晚上9點半……但實際,真的忙不過來。

這裡說一句,希望現在上大學的不要學習我們“翹課”,即使你的學校管理不嚴。因為最終你會發現得不償失。

自述:像對女朋友一樣對合夥人,可結局還是令人心寒,該怎麼辦

大學圖書館,後悔去的太少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問題接踵而至,如,送餐時間一般要40分鐘,先做的已經涼了;電動車在半路沒電;因為貼小廣告被保安盤問;有人發帖子說做的難吃……

但,辦法總比問題多,我們一個個地克服了各種困難。兩個多月後,2010年元旦的時候,經算賬,除去經營開支和日常花銷,我們每個人分了9000元,剩下部分作為新的一年的本金。

2009年,在一箇中部三線城市,兩個多月每人9000元,已經很不錯了。這相當於很多學生一年的生活費。那時我們學校前邊的房價,剛剛突破3000元,還有折扣。

後來“大個”要去考研,我和大帽找了一些低年級的學生送餐,拿提成,一單1元。那時蓋澆飯一份普遍5元至7元。

2011年7月畢業,我和大帽繼續合作,在市中心盤了一個串串香店,一個燒烤店。那時串串香生意很好,燒烤也不差。2012年,忙不過來,串串香生意越來越不好做,就轉手了,但由於地理位置好,轉讓費賺了12萬。2013年7月,畢業兩週年,我和大帽手裡的現金,都足夠在市裡差不多的地段全款買房。然後,我在大學附近買了一套,他在市中心老小區買了一套,總價差不多。

自述:像對女朋友一樣對合夥人,可結局還是令人心寒,該怎麼辦

雖說合夥並非風平浪靜,但兩人的方向還是一致的。

但買房子之後,合夥的矛盾,越來越多了。

他開始埋怨我不勸他也買學校附近的房子。買房後一個月,大學附近範圍準備建科教城的訊息鋪天蓋地,房價見漲。他說我肯定提前知道了訊息。這,我真的不知道,只是喜歡大學的環境啊!

他明裡暗裡說我的朋友太多,吃霸王餐、折扣價的影響了他的利潤。可,都是有原因的啊!例如一個大客戶,是每個月每次至少帶十幾個人來吃五六次燒烤的“金主”,每次連白酒都要店裡買,有一天帶著老婆孩子來吃了200塊錢的燒烤,不收這200塊又何妨?例如“大個”帶兄弟來照顧生意,能不打個折扣?

他埋怨我買的原材料價格高,說他去幹貨市場轉了轉,我買的調料價格比正常價高了50%……同樣是胡椒粉,最貴的和最便宜的能比嗎?

他說我和負責接待兼收銀的小姑娘走的太近……

他還到處和老同學們散播我個人作風有問題……

等等。

自述:像對女朋友一樣對合夥人,可結局還是令人心寒,該怎麼辦

無奈

這些,當時我都忍了。和氣生財。再說了,也不想看著這個一手培養起來的店被個人矛盾所拖累。

然後,去年夏天的天,他告訴我,覺得應該開分店。

我想想也對。畢竟,燒烤這生意雖然不起眼,但做好了,來錢也快。

然後,第二家店開了起來,在學校附近。連裝修帶轉讓費等等投了十五萬左右,店面比市中心的小了一半。我主要負責新店,老店他負責。

可是一個月後的一天,出現了異常。老店的收銀員不在微信群裡發營業額了,大帽也不發採購單了,也不主動找我對賬了,而之前這是他每天的必修課。

三天過後,我打電話給大帽,問怎麼回事。他說,“這你看不出來嗎?老店是你的,新店是我的!”然後掛了電話。

剩下我在凌亂。老店平均一天流水過萬,新店,上三千都屬於生意好……

可能他早已想好這一步。按照他謹慎的性格,一般不會輕易投資,他卻極力讓在學校附近開新店。且理由是,老店離他家近,新店離我家近,都方便管理。

“老店裡他家近,新店離我家近”,當時我怎麼就沒明白這句話的含義呢?

大帽為什麼會這樣?

自述:像對女朋友一樣對合夥人,可結局還是令人心寒,該怎麼辦

想想那時候,對大帽的抱怨,時候我只是當成玩笑,畢竟朋友一場。他母親生病,店裡拿了2萬元,我個人也拿了1萬元。他妹妹上大學,店裡也出了5000給買了電腦……女朋友的妹妹上大學,我也不過如此啊。可是,他為什麼現在變成這樣?

老店是他的,新店是我的……

我想著是朋友,從來都是口頭約定;他卻利用這點,暗中算計……

該怎麼辦?

不想走到打官司的那一步,可是還有別的途徑嗎?

假如打官司,我們手裡也沒有任何書面協議,又怎麼處理?

……

有人說,合夥就像結婚,不容易!

賺錢了,怎麼分是問題;虧錢了,也可能因為“誰的責任”而爭論不休,甚至對簿公堂。

所以說,合夥做生意,一定要慎重選擇合夥人!

你有過合夥的經歷嗎?說出你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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