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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期間 門頭被拆

作者:由 人民資訊 發表于 俗語日期:2023-01-17

門頭字用什麼拆

「本文來源:都市晨報」

◎文/圖 徐報融媒記者 周濤

11月1日上午9點,到了該開門營業的時間,雲龍區文化路14號如誠咖啡館大門緊鎖。

“10月28日晚,我們門頭上的‘如誠咖啡館’五個字被拆掉了。”咖啡館王店長稱,接到城管責令改正通知書後,他們在辦理店招備案手續期間,城管人員拆掉了咖啡館門頭。

彭城街道相關負責人解釋,他們接到了數字化城管工單,要求限期拆除。該店的店招許可在去年6月26日就到期了。

■店主:門頭被拆,無法正常營業

記者在現場看到,路東側有一排商戶,其中的如誠咖啡館門頭框架仍在,上面的店名已經蕩然無存。

咖啡館王店長出示了幾段影片。影片顯示,10月28日傍晚6時許,咖啡館門前停著城管執法車,身穿城管制服的人員用工具拆掉了咖啡館的門頭,現場還有人拍攝。不到半小時,咖啡館的門頭字全被拆掉,扔在店門口的人行道上。

王店長說,當天傍晚6點多,咖啡館已經關門,她接到電話得知有城管來拆除咖啡館的門頭趕緊回來,拍下了這幾段影片。

■質疑:正辦備案手續,就不能再等等?

王店長告訴記者,如誠咖啡館於2019年6月開始營業,當月辦理了店招識別設定行政許可,即店招審批手續。其提供的一份《雲龍區城管局店招標識設定行政許可決定書》顯示,其准予設定期限至2020年6月26日。

王店長說,拿到這份行政許可後,她並沒注意到具體的期限。

今年10月22日,雲龍區彭城街道辦事處綜合執法局城管隊員來到咖啡店告訴她,其店招審批早已到期,要求自行整改,並下發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記者看到,這份責令改正通知書內容是如誠咖啡館違反了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責令於2021年10月26日12時前改正。具體要求是在規定時間內向城管出示相關手續,逾期未提供手續,城管將依法拆除違法店招。

王店長稱,當時她告知城管,該店辦理過店招的相關審批手續,可以儘快去雲龍區行政審批中心辦理店招備案手續(2021年後廣告審批制改為備案制)。“10月23日和10月24日是週六和週日,我們於10月25日上午去雲龍區行政審批中心辦理店招備案手續,被告知要3至7個工作日透過,有結果立即通知我們。”

“令我們不理解的是,城管人員雖然下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告知逾期拆除,但我們正在辦理店招備案手續,在等待透過的期間就把店招給拆了,就不能再等等?”王店長說,如果真的是店招備案手續沒辦下來,再來拆也不遲,或者是我們自行拆除。即便是逾期沒拆,來執法拆除是不是也要走個程式?此外,王店長還質疑:文化路上有很多沿街商戶,幹嗎非要拆咖啡館的門頭?

■彭城街道城管:

接數字化城管工單限期拆除

對此,彭城街道辦事處綜合執法局城管科張副科長表示,10月21日下午,他們接到了數字化城管發來的工單,內容是文化路14號如誠咖啡館違規設定門頭,限10月29日上午解決,工單要求處理結果是拆除。因此,城管隊員於10月22日上午去該店調查,得知該店的店招許可已經過期,告知應儘快去續辦店招備案手續,同時下發了責令整改通知書。工單的回覆限期是10月29日上午,但10月28日該店仍未出示店招備案手續。因此,10月28日下午他們去現場實施拆除,拆除前城管隊員去該店告知,有相關的影片為證。至於拆除是否應該經過程式,張副科長沒有明確回答,只是強調店招未經過備案屬於違建,應予拆除,否則工單逾期會扣街道辦事處的分。

對於文化路上只拆除如誠咖啡館一家門頭的質疑,張副科長表示,文化路上有多家商戶的店招許可到期沒續,這次都已經責令整改,有一家已經辦理了店招備案手續。張副科長表示,咖啡館方面已經向市城管局投訴,他們也配合了城管督查部門調查,將就此與咖啡店方面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