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包括地方性法規嗎
眼下正常生活在恢復,
休閒娛樂場所也逐漸回暖,
一些家長想帶孩子去KTV唱歌,
然而家長和孩子尚不知,
這是被法律所禁止的。
根據新修訂施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KTV不允許未成年人進入。
某市檢一分院在某KTV檢查時發現存在家長帶未成年人進入的情形並進行勸誡普法。
家長:“為啥不能帶娃去KTV”有家長表示,不知道帶孩子去KTV是被禁止的。“不能帶孩子到KTV唱歌?週末也不行?”“帶孩子去唱個歌,能有什麼問題嗎?”也有學生表示,“升高中後學習壓力大,每天覆習功課挺緊張,很久都沒唱了,現在我們幾個就想等放假去KTV放鬆一下。又不是泡酒吧,感覺無所謂吧?”還有網友表示,還好成年了……
檢察官:要遵守相關法律
新修訂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58條中明確規定:
“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
酒吧、
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
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場所的經營者,
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
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定
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標誌;
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
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檢察官龐濤表示,
這類場所內通常比較昏暗,
裡面有形形色色的人,
常有抽菸喝酒等情景,
孩子們會耳濡目染,
這樣的環境和氛圍
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確實有負面影響。
這也是《未成年人保護法》
作出上述禁止性規定的重要原因。
家長作為孩子的監護人,
要全面準確瞭解和遵守相關法律,
以身作則。
醫生:影響孩子聽力、視力
國際上公認保護聽力的方法是
“60-60原則”,
即聽音樂時,
音量不超過60分貝,
連續聽的時間不超過60分鐘。
60分貝相當於
人在室內一般交談的音量。
有醫生表示:
“KTV裡的音量
肯定是大大超過60分貝的,
而且兒童發育還不完全,
如果長時間地在KTV裡,
聽力肯定會受損。”
另外,
孩子有追光的天性,
會不自覺地盯著KTV裡閃爍的彩燈看。
包廂裡燈光晦暗,
炫亮的電視螢幕是兒童視力的“殺手”。
某市檢一分院檢查歌舞娛樂場所是否依法設定禁止未成年人進入標識。
KTV經營者:明知故犯將被重罰
有檢察人員發現,有的KTV經營者,將“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標誌放在難以看到的位置。還有一些KTV被發現違法違規。一撥十七八歲的中學生來到一家KTV唱歌,只有一位18歲學生掏出身份證,其他人未出示證件,但店員仍允許孩子們進入。檢察官龐濤表示,如果KTV經營者發現未成年人隨家長一起來,要及時制止。經營者簽署了承諾書,明知故犯、再次違規的將從重處罰。
遊戲廳也要注意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58條規定,“遊藝娛樂場所設定的電子遊戲裝置,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即未成年人可以進入遊藝娛樂場所,但平時只能玩其他專案,不能玩電子遊戲專案,只有法定節假日才可以。
舉報電話:12318、12309
檢察官強調,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不得到歌舞娛樂場所應聘工作。任何個人發現未成年人進入歌舞娛樂場所,或歌舞娛樂場所招用未成年人,以及未成年人在歌舞娛樂場所內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遭受侵害,都有權勸阻、制止或撥打12318、12309電話進行舉報。
(龍視新聞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