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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長該怎麼當?如何加快推進田長制?|我為耕地保護獻一策

作者:由 i自然全媒體 發表于 曲藝日期:2022-09-09

怎當後世殤

田長該怎麼當?如何加快推進田長制?|我為耕地保護獻一策

近年來,為了將耕地保護管理延伸到終端,構建起覆蓋全面、責任到人、監管到位的耕地保護機制,多地探索實施田長制並取得一定成效。對此,建議及時總結借鑑河長制、林長制等管理經驗,立足各地實際加快推廣田長制,提升基層耕地保護能力。

田長制可在耕地保護中發揮重要作用

過去幾年,我國糧食產量連續穩定在1。3萬億斤以上,有力保障了十幾億人口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飯碗”。但是,我們也要清醒地認識到,當前耕地保護體系還存在短板,耕地保護機制“最後一米”仍然薄弱。其中,耕地保護制度約束不嚴、制度執行效率不高等問題主要表現為四大傾向:一是耕保責任機制存在“上浮”傾向。二是耕地保護激勵機制出現“失準”傾向。三是耕地保護監管機制呈現“遲滯”傾向。四是耕地保護資訊機制存在“斷層”傾向。

筆者認為,建立田長制是各地切實扛起耕地保護與糧食安全責任的重要舉措。

建立田長制,有利於打通耕地保護機制“最後一米”,實現耕地保護主體完整、責任下沉,使“長牙齒”的耕保硬措施落到實處。

田長制是完善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一招。長期以來,基層管理中“重城輕鄉、重工輕農”傾向明顯,鄉村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嚴重滯後於城鎮。農民違法佔地建房和農業結構調整違規破壞耕地等“痼疾”依然存在,一方面是因為農村法律普及、政策宣傳不夠,另一方面在更大程度上還與領導幹部對農民關切瞭解不夠有關,未能在政策引導、指標安排和服務供給上給予足夠重視。建立田長制,有利於拉近和改善各級領導幹部與農業、農村、農民的關係,有助於透過耕地這一核心要素載體建立大資料管理體系,實現問需於民、問計於民,提升鄉村振興和共同富裕的基層治理能力。

明確各級田長工作職責和主要任務

筆者認為,全面推廣實施田長制要凝聚合力,設立省、市、縣、鄉鎮、村五級田長,建立完善的五級組織架構體系。對此,建議設立田長制辦公室,聚焦工作重點明確各級田長工作職責和主要任務,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覆蓋、無縫隙”的網格化耕保監管機制。

省級(總)田長以制度建設、統籌協調為重點,負責全省(自治區、直轄市)田長制的執行體系建立、督導與考核,研究制定耕地利用負面清單等配套制度,協調解決耕地保護責任與激勵相匹配等關鍵問題,排程完成全省(自治區、直轄市)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任務,推動耕地與永久基本農田進一步向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集中。

市、縣級(總)田長以壓力傳導、監督檢查為重點,對轄區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利用負責,嚴格落實耕地佔補平衡責任,嚴肅查處違法佔用耕地從事非農建設行為,加強耕地與永久基本農田質量建設,維護資訊化管理平臺系統,監督考核下一級田長和本級職能單位耕地保護責任的落實,組織耕地保護目標自查和耕地“非農化”“非糧化”監督檢查。此外,採取具體措施引導耕地優先用於糧食和棉、油、糖、蔬菜等農產品生產,確保永久基本農田重點用於糧食生產,高標準農田原則上全部用於糧食生產。

鎮、村級田長以耕地保護日常巡查、問題處置為重點,建立耕地保護網格員、資訊員隊伍,加強政策宣傳,組織定期巡查監管,及時發現並勸阻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違法違規利用行為,依規如實上報資訊。村(社群)田長同時輔助協調處理農村耕地保護問題,加強對農民建房、農業設施建設用地報批的指導服務。

此外,建議村(社群)田長由本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擔任;其他四級田長由各級黨委、政府領導擔任,分別以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群)為單元,明確責任區域。

構建保障田長制常態化執行的長效機制

田長制的推廣,還有待於最佳化常態化執行的長效工作機制來保障。一方面,建立監督巡查、考核獎懲、資訊報送等制度,保障田長制常態化執行。

一是加強監督巡查。省、市、縣、鄉鎮、村五級田長,分別按照不低於一年一次、半年一次、每季度一次、每月一次、每週一次的頻率,定期組織耕地保護監督檢查巡查,確保及時發現協調解決耕地與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存在的問題。對於耕地“非農化”“非糧化”問題突出的地區,應適當提高監督巡查頻次。二是嚴格考核獎懲。建立田長逐級考核通報點評制度,對成績突出的地區、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工作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突出的進行約談,嚴重失職瀆職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田長制執行情況納入黨政領導班子與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和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作為幹部提拔任用條件之一。三是規範資訊報送。各地田長制工作進展、存在問題、意見建議等定期彙總並逐級上報,及時科學研判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形勢並進行動態干預。

另一方面,加強組織制度、技術平臺、資金投入等基礎保障,夯實田長制執行支撐體系。

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應主動承擔耕地保護“第一責任”,全面落實黨政同責。對此,建議加快制定耕地保護法,適時修訂《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更加完整清晰地界定各級政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耕地承包戶和經營主體保護耕地的權利義務,明確田長制的法律地位;加快研究制定耕地質量破壞認定標準,制定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利用負面清單,為實施田長制提供有效依據。

與此同時,逐步完善提升田長制資訊平臺功能,打造鄉村現代化治理大資料體系。開發耕地保護手機端,配備搜尋查詢、定位顯示、拍照舉證、外業核查、法規政策查詢、軌跡記錄等功能,以便舉證違規佔用和破壞耕地行為,透過衛星遙感“天上看”、影片監控“實時盯”、鎮村田長“地頭查”,形成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的智慧化耕地監管機制。

此外,建議將田長制工作經費納入各級政府預算,研究制定耕地保護補償激勵辦法,統籌土地出讓收入等涉農資金,以耕地數量、質量、生態為核心,合理制定獎補標準,加大政策資金傾斜。依託田長制,精準識別耕地利用主體行為,最佳化耕地地力補貼與糧食直補執行方式,引入個性化耕地協議保護機制。在此基礎上,加強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增強各級領導幹部、農民和新型經營主體保護耕地的責任意識和參與意識。建議透過媒體定期向社會公告田長名單,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積極宣傳優秀田長的典型經驗,依法曝光破壞耕地典型行為,營造全民保護耕地的氛圍。

(作者單位:南京農業大學中國資源環境與發展研究院)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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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長該怎麼當?如何加快推進田長制?|我為耕地保護獻一策

作者:姜海

文字編輯:方正飛

新媒體編輯:趙志坤

初審:杜瀟詣

稽核:程秀娟

審籤:趙曉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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