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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乘客竟把網約車開走,因危險駕駛被判拘役1個月

作者:由 北京日報客戶端 發表于 曲藝日期:2022-12-03

拘役可以爭取緩刑嗎

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徐慧瑤

北京一名乘客酒後搭乘網約車時,與司機發生口角,兩人下車理論時,乘客曲某趁司機不備,將網約車開走,行駛數公里後停車報警。記者11月8日從順義法院獲悉,法院一審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曲某拘役1個月,緩刑2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醉酒乘客竟把網約車開走,因危險駕駛被判拘役1個月

案件發生於2021年11月14日22時許,被告人曲某酒後搭乘網約車,行駛到順義區某地鐵站西側時,網約車快到達目的地,曲某不聽司機勸阻提前解開安全帶,司機便將車停靠在路邊,雙方因此發生口角。隨後,曲某與司機下車,雙方發生肢體接觸,想要儘快離開現場的曲某趁機將網約車開走。

之後,曲某駕駛網約車司機的小型轎車沿順平路行駛至俸伯路口,後行駛至順密路,到三岔路口時調頭行駛至俸伯路口右轉,繼續沿順平路行駛,見一岔口右轉停車。行駛數公里後,曲某將車停在路邊報警,自動投案。經檢測,曲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29。8mg/100ml。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曲某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構成危險駕駛罪,依法應予懲處。順義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曲某犯危險駕駛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曲某自動投案,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且自願認罪認罰,法院依法對其從輕處罰,並宣告緩刑。

最終,順義法院一審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曲某拘役1個月,緩刑2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法官提示,乘客在車輛停穩前,應該繫好安全帶,特別是飲酒後的乘客,控制能力和反應能力較平時都有所減弱,更應該遵守好相關乘車規則,這既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他人負責。在日常生活中,遇事要保持冷靜、剋制,酒後萬萬不能開車,不然會讓自己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