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3
還有觀點認為,婦女的行為為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也不承擔民事責任本案中,男子雖然對婦女的性行為,已從物理上完成,但是不能否認,男子是否還再次對婦女為性行為,對正當防衛的認定不應過分做理性假設,在當時情況下,男子再次性侵害的可能還是存在的,
檢視更多2021-06-09
所以,防衛挑撥人也有傷害對方的故意,就算是別人先動手打了你,你還手也不構成正當防衛,反而是要負法律責任
檢視更多2021-06-05
同時,陳某等人非法入侵他人住宅,其毆打、控制等行為導致王女士及其家人受傷,侵害了他們的人身權利,而王女士在防衛過程中同樣導致陳某受傷,也對陳某的人身權構成了侵害,從雙方的利益衡量來看,受侵害的權益屬於同一法律位階,王女士並沒有以反擊陳某的重
檢視更多2021-05-31
本案中,燕某某、趙某與汪天佑並不相識,且不表明身份、天黑時強行踹開紗門闖入汪天佑家,該非法侵入住宅的行為不僅侵害了他人的居住安寧,而且已對他人的人身、財產造成嚴重威脅,應當認定為“不法侵害”,可以進行防衛
檢視更多2021-05-18
根據刑法第20條第3款規定:對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檢視更多2021-05-15
為了及時制止犯罪,保護公民或者公共利益,減少犯罪分子的傷害,各國刑法都有對於正當防衛的規定,正當防衛是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正因為如此,為了防止有些人過度使用正當防衛影響公共秩序,各國對於正當防衛的認定也是非常嚴謹,條件非常苛刻
檢視更多2021-05-15
(民事責任:民法規定的責任方式,例如賠償損失/賠禮道歉/支付違約金等)正當防衛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正當防衛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檢視更多2021-05-08
韓娪穎找出了一個古代關於正當防衛與否的案例:1819年(嘉慶二十四年),四川省有個叫李成榮的地主,他的妻子李何氏長得俊俏漂亮,他家僱工周得佶垂涎三尺,多次想調戲但都沒有很好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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