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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橫財”起貪念!合肥一男子盜刷他人銀行卡被判刑

作者:由 瀟湘晨報 發表于 易卦日期:2022-12-15

盜刷他人銀行卡什麼罪

天降“橫財”,能不能“撿”個便宜?並非每個人在面對金錢誘惑時都能堅守底線,而一時貪念換來的可能是牢獄之災。近期,合肥一男子周某取錢時撿到了別人遺失的銀行卡,非但沒有歸還還進行了盜刷,結果獲刑7個月。

2021年4月下旬的一天,陶某和周某先後在銀行的ATM機上自助取款,陶某在存取款時,因孩子吵鬧便將孩子帶離銀行,而將銀行卡遺忘在ATM機中。此時,周某正準備給父母取錢卻發現銀行卡無法插入,原來上一個存取款的人忘記把卡退出,而取款機上顯示仍然停留在可以取款的介面,周某一時貪心大起,儘管當時心裡還有一絲心虛,但抵不住橫財的誘惑,周某從卡中取走了5000元現金,並予以揮霍。陶某發現銀行卡遺失,還收到了銀行卡被盜刷的資訊,隨即報警。

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後立即展開偵查,後將周某抓獲歸案。

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周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信用卡詐騙罪,且有前科劣跡,遂以信用卡詐騙罪對周某提起公訴,考慮周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積極退賠被害人損失並取得被害人諒解,可以對其從輕處罰。

法院經審理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同時公訴機關量刑建議適當,法院予以採納。最終以被告人犯信用卡詐騙罪,判處周某七個月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兩萬元。

檢察官提醒,在自助取款機取款時一定要帶好自己的銀行卡,注意周邊環境安全。一旦發現銀行卡遺失或被盜刷,及時掛失並報警,避免造成資金損失。同時,在撿拾他人銀行卡時,要及時上繳銀行或就近的公安機關,切勿因一時貪念而悔恨終生。

合肥報業全媒體記者 胡琪

【來源:中安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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