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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丨禮,要有節

作者:由 大道知行知行堂 發表于 易卦日期:2023-01-21

聖人之禮什麼圖出

解讀丨禮,要有節

《管子》中將禮、義、廉、恥視作事關國家存亡的基石,認為“禮”的作用在於不逾“節”,能使人守規矩,充分肯定了“禮”在維護社會秩序中所發揮的作用。《禮記》中則進一步提出“君子恭敬、撙節、退讓以明禮”,做到節制有度才能是知禮明禮的君子。可見,“禮”與“節”關係密切,無論是對社會發展,還是對個人修養,都具有重要價值。

“節”的本義是指纏束於竹子之上的竹節,後引伸為節度、節制、節省等。關於“節”的觀念古已有之,《易》中就有“節卦”,卦爻辭則言及“安節”“甘節”,意在說明恰如其分的節制是事物得以順利發展的重要因素。儒家尤為重視盡“節”之道,這集中體現在其對禮樂功能的認識中。比如,孔子教導顏回要“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這就是說,每一個人的視、聽、言、動都要遵循一定的節制,不符合規定的就不能去做。《禮記》中還有“禮不逾節,不侵侮,不好狎”的記載,行為不逾矩,不侵犯侮慢別人,不與人故作親熱,這是禮的基本要求。

實際上,禮樂自產生之初就蘊含著節制有度的理念。《禮運》篇是研究禮樂起源的關鍵文獻。《禮運》提出:“夫禮之初,始諸飲食”,這就是說禮的起源與人類的祭祀活動有關。而對於禮的終極根源,《禮運》又認為:“夫禮,必本於天,殽於地,列於鬼神,達於喪、祭、射、御、冠、昏、朝、聘。”這表明,禮還是效法天地自然的產物。

在莊嚴肅穆的祭祀儀式中,透過嚴格而具體的禮制規定,既能夠對參祭者的行為舉止起到某種節制和規範作用,同時還能夠籍此調節父子、君臣、夫婦等社會關係,達成社會和諧。如果說祭祀儀典之“節”具有社會性,那麼效法天地自然,則體現出禮中所具有的自然規律之“節”。據《尚書·堯典》記載,周代天子巡狩時會對諸侯進行全方位考察,其中就包括命令掌管禮制的官員考校四時、節氣、月之晦朔等在諸侯國的執行情況。《禮記·月令》更是按一年12個月的時令,逐月記載每月的天象特徵、祭祀禮儀、官府法令等,並把它們歸納為一個五行相生的多層次的結構。這些都表明,禮制秩序實乃依時令節度而成,能夠適應四時變化,協和萬物生長,促使農業生產及社會生活各當其節。由此而言,禮實際上可以視為自然之“節”與社會之“節”的統一,《禮記·樂記》所謂:“大樂與天地同和,大禮與天地同節”講的正是這個道理。

正是由於禮之節制意義的多重性,所以在禮樂實踐中,禮之節體現在節慾、節情、節用等諸多方面。

所謂“節慾”,是指禮樂對人之慾望的節制。我們必須要承認,合理的慾望在某種程度上是推動歷史進步的動力。但是,如果任其放縱而不加節制,人被物所俘虜,變成了物的奴隸,那麼這種氾濫的私慾就會成為人類社會秩序的嚴重挑戰。數千年前,中國的古聖先賢就已經意識到,私慾氾濫的“人心”是危險的,所以,“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被後世儒家奉為“十六字心傳”,以提示剋制內心私慾的重要性。如何既能滿足人們的基本需求,又能有效節制不合理的慾望?中國古人想到了以“禮”來節制“欲”。這就是荀子所講的,“先王”制禮以規範之,合理地“養人之慾,給人之求”,從而達到“物”和“欲”相持而長的狀態。

以飲酒為例。在古代中國,酒為百禮之首,無論是祭祀天地、宗廟,還是宮廷宴饗、婚喪嫁娶,都離不開酒。從科學角度看,酒會讓神經元釋放出多巴胺,從而讓人產生快感。所以,適當飲酒會起到調節氣氛、愉悅心情的作用。但是,人們若沉溺於追求酒後的快感而不知節制,除了傷害身體外,還會帶來更多社會問題。商紂王酗酒失德而亡國,這使得周初統治者對於濫飲無度尤為警覺。《禮記·樂記》中講的很清楚,飲酒無度造成獄訟益繁,所以“先王”制定了飲酒之禮加以節制,“一獻之禮,賓主百拜,終日飲酒而不得醉焉”。古代飲酒時,主人要先向賓客敬酒,稱為“獻”;隨後賓客要回敬,稱為“酢”;最後,主人再敬賓客,稱為“酬”。這樣一套獻、酢、酬的程式下來,叫作“一獻之禮”。“一獻”乃士飲酒之禮,賓主身份等級越高,“獻”的次數越多,最高可達“九獻”。《樂記》中言及“一獻之禮”,意在表達飲酒重在敬與樂而非量,賓主行禮次數多但獻酒量少,即使整天飲酒也不至於過量,起到了節制酒量的作用。

申而言之,在如何對待人慾的問題上,與其他文明形態多采取“禁慾主義”的方式不同,儒家則主張透過禮樂教化來節制與引導人慾,這種“節慾主義”的立場無疑是較為理性和寬容的。早期儒家對“人化物”的情況尤為警惕,認為如果放縱人慾而摒棄天理,就會導致犯上作亂、欺詐虛偽心態的出現,引起情慾氾濫、胡作非為的事情發生,所以要制定禮樂以節制。宋儒實際上接續了這一思路,周敦頤、二程以及朱熹、王陽明等都對此有過論述,最具代表性的當屬朱子的“存天理,滅人慾”說。近代以來,“存天理,滅人慾”被作為“封建禮教”的典型代表,長期受到批判,這對於人們認識和接受禮樂文化產生了負面影響。朱子提出“存天理,滅人慾”的本義是為了保護人的正常需求,防範個人慾望的過度膨脹,讓人過符合天理的生活,擁有真正自主的精神。朱子本人就講:“飲食,天理也;山珍海味,人慾也;夫妻,天理也;三妻四妾,人慾也。”很明顯,他所要“滅”的“人慾”實為“私慾”。只是在傳統社會後期,由於君主專制的不斷強化,“存天理,滅人慾”才異化為控制和監督的工具。可以說,任何對於“天理”和“人慾”關係的極端理解都非真儒所為!

禮之節還體現在調節人們的情感上。情感人皆有之且因人而異,不過正如《禮記·禮運》中所言,大致有“喜、怒、哀、懼、愛、惡、欲”七種。孔子說:“禮者,因人之情而為之節文,以為民坊者也。”在他看來,禮就是順應人之常情而設立的制度儀文,是人們的行為規範。儒家尤為重視喪禮。“生事愛敬,死事哀慼”,喪禮正是對悲哀憂傷之情的儀式化表達,所以會有穿孝服、睡草墊、枕土塊等禮節。與此同時,出於對生者的關懷,喪禮中也特別強調不可“以死傷生”。《孝經·喪親》雲:“三日而食,教民無以死傷生,毀不滅性,此聖人之政也。喪不過三年,示民有終也。”“毀不滅性”體現的就是喪禮調節情感的作用。父母辭世,孝子悲痛萬分,三天不吃飯是正常的,但若是一直持續下去,身體就會無法承受,反而傷及自身。孝子服喪,當盡其哀慼之情,但亦不可因哀痛過甚而危及孝子的性命。這就是儒家所講的“喪致乎哀而止”,也是我們通常講的“節哀”之意,體現了儒家對孝子服喪的理性認識。

禮對情感的調節既是細緻入微的,同時也是一個長期的、內化於心的過程。“禮樂人生”是中國人特有的人生形態,從出生到死亡,在人生的每一個重要階段,中國人都會有禮樂相伴。冠、昏、喪、祭這些人生禮儀,不僅僅是人們表達喜悅或悲傷的媒介,更是調節情感的方式。經歷禮樂的教化,人能夠逐漸走向成熟,成長為文質彬彬的君子。禮之節只有從外在的約束內化為人內心的自覺需求,成為生活的理念,才能達到“從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

“節用”也是禮之節的重要體現。《荀子·富國》中講到:“足國之道,節用裕民而善臧其餘。節用以禮,裕民以政。”節用、裕民和善藏是富民強國的正道,君主要嚴格控制自己的用度開支,施行富民之政使人民溫飽而有餘裕,同時儲藏節餘以備後用,只有這樣才能增加社會財富,使國家長治久安。這裡的“節用”,是針對在上位的君主或管理者來說的,而且並非指單純的節省開支,更不是提倡支出的越少越好,其更深層的含義在於“節用以禮”,即強呼叫度要合乎禮制,做到有節制、不浪費,減輕民眾的負擔。在當前全球範圍內能源緊張、糧食短缺日趨加劇的情勢下,“節用以禮”顯得愈加重要。

“節用以禮”還蘊涵著以禮保護生態環境的用意。西周時期,當國家無戰事或兇喪之事的時候,每年都要舉行三次田獵活動。在這種莊嚴的場合,一切都要依禮行事,若“田不以禮”,就是暴殄天物。《禮記·王制》中記載的田獵禮規包括不能捕捉小獸、不取鳥卵、不殺懷胎的母獸、不殺剛出生的小獸、不搗毀鳥巢等。這些保護幼小生命,禁止滅絕性捕獵的規定,是對貪婪慾望的一種節制,遵循了天地的生養之道,有效維持了生態平衡,保護了生態資源。

無論是節慾、節情,還是節用,最終都要把握一個“度”。宋儒程頤講到:“節有亨義。節貴適中,過則苦矣。節至於苦,豈能常也?不可固守以為常,‘不可貞’也。”“節貴適中”就是說節制要有度,不偏不倚,無過無不及。禮之節也需要如此,只有把握中道,節制有度,才能成就“博學於文,行己有恥”的君子。

◎本文原載於《中華讀書報》(作者房偉),圖源網路,圖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絡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