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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上做買賣,不知道對方具體身份資訊怎麼辦?原州區人民法院告訴你!

作者:由 澎湃新聞客戶端 發表于 易卦日期:2023-01-16

無作品,關注了,怎樣知道對方身份?

隨著移動網際網路的發展和智慧手機的普及,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微信做生意。近日,原州區人民法院開城法庭受理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其中就體現了微信交易帶來的巨大交易風險。

案件回顧:

原告是張易鎮的養牛戶,透過快手刷到了名為“王興”的一南方省份的草料供應商,雙方加了微信好友後,在微信上展示貨品、確定發貨數量及付款方式。起初,雙方合作的2單生意交易正常,但進行至第3次交易,原告驗貨時發現草料存在質量問題,遂拒絕收貨,並要求對方退還貨款,不想對方直接將原告拉黑,再也無法聯絡!原告起訴後,法院按照其提供的送達地址無法進行送達,經過進一步詢問,原告稱所謂的被告“王興”是從別人口中打聽而來,他並不知道對方的具體身份資訊,為其維權帶來重重困難。

注意啦!

因此法官在此提醒人民群眾:微信交易雖然方便,超越了空間的限制,但“不見面”交易,也容易產生交易風險。為了防範交易風險,提醒要注意以下幾點:

01

在交易時,首先要求對方明確實名電話,並將其身份證上傳到微信,仔細核身份證資訊是否和本人一致。

02

透過手機號新增好友的,在支付寶搜尋欄輸入該手機號—快捷功能選擇轉賬—出現驗證姓名—輸入姓,可驗證該號碼是否實名登記在交易對方的名下。

03

買受方曾經支付過貨款的,點選微信支付中的錢包—賬單—具體收款記錄—申請轉賬電子憑證—輸入轉賬人姓名,可收到微信平臺發出的電子憑證,憑證能反映出收費款人的身份資訊。

04

以上途徑無法查詢微信使用人身份,對方又登出了微信賬號的,可委託財付通支付有限公司對微訊號的實名認證身份進行查詢。

05

儘量透過文字聯絡方式保留協商內容,合作雙方可將協商的要點製作成文件,上傳到微信確認後,能夠達到簽訂書面合同的法律效果。必要時可採取語音通話錄音模式,留下證據。

通訊員 張金鳳

原標題:《微信上做買賣,不知道對方具體身份資訊怎麼辦?原州區人民法院告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