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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法律明文規定不能近親結婚,為何一直存在,只因這一原因

作者:由 小資通史 發表于 成語日期:2022-09-11

封建親戚有什麼壞處

“近親結婚“的壞處,在很早的時候,就已經發現了,這個早有多早,大概追溯到周朝,後來各個朝代就明文規定,近親是不允許結婚的,雖已經禁止,但是卻一直存在,同樣在唐朝也是存在的,就比如長孫皇后的女兒,就嫁給了自己的親侄子,知道近親結婚有害,卻一直存的原因是什麼呢?兩個字——利益。

唐朝法律明文規定不能近親結婚,為何一直存在,只因這一原因

長孫皇后的女兒李麗質劇照

唐朝法律規定:對婚姻的締結有限制,規定同姓不婚,違者各徒二年。非同姓但有血緣關係的尊卑之間不得為婚,違者“以奸論處。

皇家利益

在封建史上,皇家就是最至高無上的,就是天,即使是天也有被捅破的時候,尤其是那種被宰相大臣給捅破的時候,這樣皇帝就會想辦法保住他的地位,而比較好的方法就是聯姻,當成了兒女親家就能彼此信任了,如果這個大臣與後宮的皇后妃子沒關係,那還好,不會造成近親結婚,但是當這個大臣和後宮某個妃子是兄妹,然後正好這個妃子的女兒,還嫁給了自己本家,這就造成了近親結婚,而皇帝往往還偏要選這種,有親戚關係的女兒嫁出去,認為這樣更可靠。

唐朝法律明文規定不能近親結婚,為何一直存在,只因這一原因

李麗質的丈夫長孫衝-圖片來源網路

士族利益

從魏晉南北朝開始實行九品中正制開始,我國計程車族體系就慢慢的形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這樣的現象就出現,而唐朝的建立也離不開這些士族,尤其是唐朝建立後分為兩大類士族,一個山東派,一個是關中派,李世民想要分化這些勢力,但是實力太大也沒有成功。

唐朝法律明文規定不能近親結婚,為何一直存在,只因這一原因

圖片來源網路

而士族也不是長久不衰的,經過時間的洗禮,肯定會有淘汰的,但是大多數士族,為了保證自己能長盛不衰,也互相進行聯姻,才開始第一次沒有問題,但是,他們為了保持雙方關係一直親密,所以還會繼續聯姻,時間一長,血統就不是那麼的純正,就有了很多近親結婚,可是他們這些士族並不理睬這些,為了保證自己的利益繼續聯姻。

寒門朝臣利益

唐朝法律明文規定不能近親結婚,為何一直存在,只因這一原因

房玄齡和他老婆劇照

隋朝開創科舉制,唐朝發揚光大,對於寒門子弟來說,確實是一件好事,因為這是一個可以出將入相的機會,可是當寒門子弟身居高位以後,需要發出自己的聲音的時候,發現並沒有那麼的容易,因為他在朝堂上的勢力很小,遠比不過那些士族,這樣,他們也尋找自己的靠山,慢慢的他們也靠向了士族,就比如說房玄齡娶盧姓氏族的女兒來壯大自己的實力(房玄齡只是其中一個例子,但是房玄齡一門很早就死了,並沒有近親結婚)。

唐朝法律明文規定不能近親結婚,為何一直存在,只因這一原因

魏徵劇照,魏徵也曾聯姻

也是他們這些人開始的時候確實也沒問題,但是當他們這一代百年之後,又該如何,所以他們又會再次聯姻,就這樣他們為了自己利益,再次聯姻,時間一久就成了近親結婚。

唐朝法律明文規定不能近親結婚,為何一直存在,只因這一原因

圖片來源網路

因此,唐朝有明文規定不能近親結婚,卻一直存在,就是因為利益,他們要鞏固好自己的切身利益,這就是為什麼,近親結婚的大多數,都是有勢之人,而不是普通老百姓,還有一點就是因為他們勢力強大,甚至有的凌駕於法律之上,法律對他們並沒有很大的影響,所以才會肆無忌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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