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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攀比的人,越容易嫉妒、羨慕或鄙視他人

作者:由 育兒漫話 發表于 文學日期:2023-01-01

對一個人嫉妒又羨慕什麼感覺

喜歡攀比的人,越容易嫉妒、羨慕或鄙視他人

我們與他人的關係,這句話中,雖然“我們”和“他人”都是一個複數名詞。

但在實際生活的中,“我們”所指的通常是自己,它很可能意味著只有說話者自己是這樣,別人都不是這樣。而借用“我們”這個詞,卻無意間把“他人”拉入了自己的隊伍。

明白這一區別,有助於讓我們認識到自身無處不在的孤獨,以及“我”不得不面對與“他人”的各種關係。

因此我們談論的只是“我”與“他人”中的某一個人的關係中衍生的嫉妒、羨慕和鄙視。也就是說,我們嫉妒、羨慕和鄙視的物件是和我們有關係的具體的個人。

喜歡攀比的人,越容易嫉妒、羨慕或鄙視他人

產生嫉妒、羨慕和鄙視的直接原因就是我們和他人的相互比較,而本質卻是我們的佔有慾。

它的實現意味著別人少了一樣,我們多了一樣,而多與少又需要客觀存在物來衡量,因此“比較”因佔有慾必然產生。

面對一個比自己有絕對優勢的人,意味著別人輕易能夠得到的東西,我們可能需要非九牛二虎之力,這種情況下產生的結果無非就是嫉妒和羨慕,儘管他們本是同根生,但是羨慕比嫉妒更能讓我們接受。

因為羨慕只是我們看到了別人的優勢,而沒有激發自身需要得到那種優勢的慾望,以及由此感覺不平等產生的憎恨,後者就是嫉妒的原因。

從中也可以看出嫉妒何以難以消除。雖然與羨慕同根同源,但脾性卻相差很大。

喜歡攀比的人,越容易嫉妒、羨慕或鄙視他人

於此相反,鄙視卻來自於自己擁有的絕對優勢。看到他人身上的匱乏,不會擔心失去已經擁有的有限資源。

由此可知,嫉妒和鄙視是相互對立彼此不相容的,就像敵人一樣,不能共存。

好在這是針對同一個人來說的,而與不同的人相互比較中,嫉妒和鄙視,羨慕和鄙視等交錯出現,從中體會到的快樂和痛苦感官感受塑造了我們感同身受的能力,同情、包容等人類高貴品質由此產生。

總而言之,這一切都是佔有慾的結果,而佔有慾又是生存的直接體現形式,通常我們對食物(個體生存)和異性(種群生存)的渴望都來源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