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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了228萬元 合肥一中介“虛構”房源收“號頭費”被刑拘

作者:由 中國青年報 發表于 易卦日期:2022-06-30

號頭費是什麼

騙了228萬元 合肥一中介“虛構”房源收“號頭費”被刑拘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訊(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王海涵 王磊)安徽合肥市一房產中介方某透過虛構房源收“號頭費”,共騙取中介同事與客戶228萬元。近日,方某被合肥包河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6月15日21時左右,某房產公司中介錢某到包河分局責任區刑警二隊報警稱,他被方某所騙,支付“號頭費”20萬元用來獲取購買“虛構”房源的資格。刑警二隊偵查員接到報警後立即開展偵查工作,後方某投案自首。

原來,錢某看到方某朋友圈釋出了“優質房源”的資訊,於是聯絡方某商談,想要將房子賣給自己的客戶。經過商量和約定,方某要求錢某支付20萬元“號頭費”給他,最終錢某支付了這筆錢。但實際上,方某朋友圈的房源資訊是他從別處複製來的,且是已經賣掉過的房子。

經查,方某透過捏造手頭上有好的房源,並做出能幫他人成功購房等虛假承諾,多次詐騙客戶及中介同行11人,共計228萬元,所得款項絕大部分被其用於網路賭博。

騙了228萬元 合肥一中介“虛構”房源收“號頭費”被刑拘

方某(左邊頭像)行騙聊天記錄。合肥包河警方供圖

合肥警方表示,所謂“號頭費”,是指購房者在合同價之外必須額外支付一筆費用,才能獲得從這些樓盤購房的資格。有騙子利用購房人想搶到好房源的心理,以交幾萬到幾十萬不等的“號頭費”就能優先選房的噱頭來行騙。

今年4月,合肥市釋出房地產“新政八條”中明確提到,“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銷售新建商品房的,除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取合理佣金外,禁止向購房人或透過第三方向購房人收取購房價款之外的任何費用”。

辦案民警提醒,收取“號頭費”行為很可能涉嫌違規或違法。請購房者購房時務必走正規渠道,切勿輕信“利好”訊息,以免落入詐騙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