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06
經審查,保亭縣檢察院認為,楊某師等人的行為違反了農業農村部限用農藥規定,觸犯了相關法律,損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於2022年9月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在追究3人刑事責任的同時,訴請判令3人承擔支付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銷售價
檢視更多2023-02-06
趙某說他跟女友是2020年6月相識的,當時趙某在肇州縣的一家歌廳唱歌,偶然遇見了來自安達的女子楊某,趙某第一眼就被楊某“精緻”的外貌和風姿綽約的身段深深吸引了
檢視更多2023-02-03
法院認為,這起誤買誤賣導致的悲劇,主要是因為買家張某和賣家楊某缺乏必要的溝通,以至於楊某將酒精當成了飲用酒,而楊某作為商家,出售的商品沒有名稱、成分含量標識、沒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本人也未履行說明義務,因此他需要為造成的嚴重後果承擔責任
檢視更多2023-02-03
起初教練時不時會以指導的名義不斷進行肢體接觸,直到最終露出了真面目,對男孩實施了不軌的行為
檢視更多2023-02-01
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即使根據錢某母親的證言和錢某的自認,也不能證明楊某曾向胥某催要過,錢某對訴訟時效中斷的自認和繼續出具欠條的行為,僅為其個人意思表示,胥某享有訴訟時效抗辯權
檢視更多2023-01-29
透過本次行政爭議案件的化解實踐,鎮安縣人民檢察院主動探索建立一套行政爭議多元化解機制,初步形成“爭議提出→調查核實→監督促和→多元化解→共贏多贏”的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路線圖,以解決矛盾、減少訴累,依法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推動行政爭議訴源
檢視更多2023-01-28
上海二中院審理後認為,上訴人張某、李某、原審被告人許某、林某作為馬某強姦案的證人,在該案偵查階段均依法如實提供了證言,但在法庭審理階段,就被害人是否醉酒提供了與偵查階段截然相反的證言,且與依法提取的監控影片等客觀證據相左,從而確認為偽證
檢視更多2023-01-25
劉某懷疑,韓某此時就在楊某家中,怒稱“今天非要殺了他”,這個“他”指的就是韓某,隨後他帶著一把砍斧打車來到了楊某家
檢視更多2023-01-22
根據情報研判線索,無錫站派出所發現一男子楊某長期往返無錫至上海區段,但該男子購買的車票多為上海站至上海西站、無錫站至無錫新區站的短途票,購票記錄與實際乘車情況有較大出入,初步判定楊某有惡意逃票的嫌疑
檢視更多2023-01-19
所謂補單,就是茶飲門店發現送餐過程中遇到奶茶打翻或做錯等情況,店長會在專用工作手機上透過指定快遞軟體上再讓騎手補送一單給外賣顧客
檢視更多2023-01-16
本案中,谷某按約定向楊某支付了合同定金,楊某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雙方對解除合同一事達成一致,本院不持異議,合同解除時間以雙方達成解除合意為準,即2022年4月28日開庭當日
檢視更多2023-01-15
檢察院審查認為,李某、張某、王某、楊某在明知酒後駕駛需承擔法律責任且無法得到保險理賠的情況下,編造虛假原因騙取保險金,其行為觸犯刑法相關規定,系共同犯罪,應以保險詐騙罪追究刑責
檢視更多2023-01-11
父母的態度裡藏著孩子的未來每每遇上孩子的這些問題行為,父母就會說:“我當初就不該把你生出來,你就是個討債鬼”
檢視更多2023-01-08
到案後,嫌疑人楊某陳述,因其最近花錢大手大腳,加之沉迷賭博、抽菸,負債累累,便找到朋友孫某、葉某預謀對其所工作的洗車店實施盜竊,後因葉某害怕,主動放棄了實施盜竊的想法
檢視更多2023-01-03
陳某作為牛行的經營者,在牛市交易中收取一定的費用,獲取利益的同時應當承擔相應的安全保障義務,也應知曉牛在受到驚嚇時具有攻擊人的危險性,牛行的經營者有義務為耕牛交易提供安全的經營環境
檢視更多2023-01-02
據此,本案應適用《民法通則》的規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民法典》中改為三年),從當事人一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侵害的事實及對方當事人之日起算
檢視更多2022-12-31
而事發前,楊某跟妹妹說過,在3月8日跟丈夫辦了離婚
檢視更多2022-12-31
據瞭解,當日晚上8時許,楊某行至中天街某商場路段時,發現路邊停放的一輛電動車未鎖且鑰匙還插在上面,見四下無人頓起貪念,趁機將電動車騎走,藏匿於自己家中
檢視更多2022-12-29
根據使用人責任理論,其公司與左某不成立勞務關係,其公司雖是報酬的最終支付者,但是對左某不存在指示、控制、管理或者監督,其公司所獲取的利益是由楊某所交付的勞動成果,而不是左某所提供的勞務成果,因此其公司與左某之間不存在直接的法律關係
檢視更多2022-12-28
”盧某說她也像女兒表達離開她對這個男友的看法,可楊某不僅不理解當媽媽的一片苦心,還因此和她多次發生過口角,這會是女兒出走的原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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